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红军等2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 2017-04-14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红军等2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驻召各单位:
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张红军同志为行政新区管委会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聘任张晓雷同志为区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第一年为试聘期,不再担任区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张晓祎同志为区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田伟生同志不再担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聘任孟瑞娜同志为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局)站长(局长),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第一年为试聘期;
聘任蔡志民同志为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局)副站长(副局长),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聘任杨爱华同志为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第一年为试聘期;
聘任刘毅同志为区供销社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聘任王阳同志为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聘任康新胜同志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常务副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聘任马志安、周莉霞同志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副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
穆彦霞同志不再担任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副科级干部职务;
聘任李永杰同志为行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不再担任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副科级干部职务;
聘任李春燕同志为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聘期与区政府任期同步,不再担任区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陈海波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翟留成同志不再担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楚国庆同志不再担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马国华同志不再担任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副主任职务;
李强同志不再担任行政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新华同志不再担任行政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蒋学周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主任职务;
刘江洲同志不再担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利辉同志不再担任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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