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乡村振兴局(区扶贫办)巡察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 2021-07-31 来源: 点击: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关于四届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2016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两个责任”缺失缺位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未上肩”、监督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成摆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贯穿于业务工作中;积极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制定了防控措施;动真碰硬,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坚决给予查处追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签订责任书,把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取得成效:压实责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机关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弱、决策简单随意、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机关党建薄弱、党支部涣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利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强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理解和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了议事制度和议事程序;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机关工作全过程。

取得成效:建强了支部,增强了党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彻底改变了决策简单随意现象。

(三)纪律作风问题突出方面

1.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散、乱”、机关干部存在敷衍应付、作风浮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扭转了机关内部管理“散、乱”问题,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强化学习,提升了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

取得成效:2018年区扶贫办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区总工会授予“创业突出贡献奖”、“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四)脱贫攻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问题突出方面

1.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缺乏统筹管理、帮扶部门缺乏综合协调、扶贫政策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强化对扶贫政策的学习领悟,提升了机关干部业务指导能力;成立了行业政策落实组,定期对行业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切实加强了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推动了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取得成效:各行业部门作用发挥明显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2.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整村推进工程缺乏督导指导、贫困户建档立卡环节缺乏监督、基层一线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专人专责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了高质高效推进;成立了6个核查工作小组,对全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资料归档整理等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

取得成效: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贫困户识别精准,建档立卡程序规范严谨,整村推进项目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二、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存在“边缘化”倾向问题。“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制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工作全局中,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

取得成效:2020年区扶贫办党组分别被区委、区组织部授予“基层党建奖”、“干净担当好班子”荣誉称号。2021年分别被河南省委、省委组织部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过硬党支部”荣誉称号。

(二)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不到位方面

1.关于脱贫攻坚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政策研究不透,制定政策不太切合实际、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增强对政策的领悟能力,指导工作实践;坚持每月一线至少调研1次,积极谋划工作;制定了《2019年召陵区“志惠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现场会,对“志惠超市”的运营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深入推进“两分工作法”活动,创新开展了“健康扶贫逐户行”试点活动,推动了行业扶贫政策精准、及时、有效惠及贫困群众;印发了《召陵区贫困户分类评定、分类施策实施方案》,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取得成效:机关干部政策理解和业务指导能力明显提升,扶贫政策全面精准落实到户到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实现了全区 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高质量脱贫。20209月区扶贫办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工作实绩一等奖”。

2.关于脱贫攻坚长效机制不健全、思想认识不到位、牵头抓总作用发挥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培训各级扶贫干部1512人次;印发了《召陵区全面推行“村级扶贫专岗”实施方案》、《召陵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贫困劳动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强化了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为贫困户高质量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了《召陵区2019年度脱贫工作成效督导考核细则》,压实了工作责任。

取得成效:积极发挥了区扶贫办脱贫攻坚统筹、协调、指导等作用,提振了工作激情和工作动力,帮扶效果和力度明显提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高质量脱贫。

3.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未建立专职整改队伍、跟踪问效不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成立了三个督查巡查组,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进工作、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取得成效:确保了问题真改实改,杜绝了整改不彻底现象,推动了工作。

(三)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方面

1.关于“志惠超市”示范引领作用未发挥、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制定了《2019年召陵区“志惠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青年镇“志惠超市”运行管理工作现场会,对“志惠超市”的运营管理进行了规范。

取得成效:完善规范了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2.关于项目资源闲置浪费、扶贫车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印发了《召陵区扶贫车间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了对产业扶贫项目及扶贫车间的管理,确保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规范、带贫效果明显,坚决杜绝扶贫车间闲置浪费。

取得成效:确保扶贫项目实施规范、带贫效果明显,切实发挥带贫作用。

3.关于“六改一增”项目改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组织开展了“六改一增”及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了整改。

取得成效:切实改善了贫困户生活和生产条件,提升了满意度。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关于租赁车辆无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对车辆租赁手续合同进行完善;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基础,严格报销手续资料的审核,对于违规、违纪、手续不完善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坚决杜绝问题发生。

取得成效:完善了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支出报销程序,确保了类似现象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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