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区供销社巡察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 2021-07-31 来源: 点击: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供销社党组

关于四届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政治意识不强方面

(一)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政治忠诚度不高”问题。

已整改。一是制订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重新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了巡察工作失责追责的制度机制,提高执行力和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7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10次系统中层以上扩大会议。四是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各自分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整改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严的作风持续传导压力,担当尽责,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

(二)关于“落实上级部署浮在面上,不敢、不愿刀刃向内”问题。

已整改。一是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研判会7次,推进会10次,研究解决供销系统遇到的难题。二是对基层社、公司2013年以来本单位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大摸排、大起底,共摸排出问题17个。三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与纪检组沟通进展情况,推动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关于“问题线索办理迟缓,问责不严”问题。

已整改。召开党组会12次,研究部署老窝社和青年社2个未办理线索整改工作,追缴被侵占社有资产。目前,通过多次劝说、依法起诉等途径追回房屋14间,收回拖欠管理费11.3万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问责,已诫勉谈话3人,党政纪处分5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区社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已整改。一是区社党组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党组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就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党组作书面报告10人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责任分工”内容,区社5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参加社属企业组织生活会15人次。三是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4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会18次,党员大会8次,区社班子成员上党课7次。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已整改。一是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目前,各支部召开支部会研究党建工作8次,召开党员大会8次。二是4个支部顺利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紧密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到王屋山、烈士陵园、市红色教育基地外出实地党史学习教育4次,涉及覆盖党员、群众120余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8次。

三、职能作用发挥较差方面

    (一)关于“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问题。

已整改。一是打造“服务供销”。依托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和农户把土地集中起来,由5个农化服务中心托管,开展“一喷三防”服务近3万亩。二是打造“市场供销”。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在召陵镇郜庄村建设总投资800万元,占地40亩的为农服务中心1个。三是打造“活力”供销。土产公司、工业品公司依托光明路市场优势成立日用品、农产品配送中心,解决了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农资储备。今年上半年累计销售各类化肥11926吨,农药132吨,农膜60吨,确保我区农资供应充足。

(二)关于“服务三农功能‘棚架’,为农服务能力薄弱”问题。

整改。一是完善服务网点,提升服务能力。目前,全系统建立区级综合服务中心1个、镇级综合服务站25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35个。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电商公司与农吉王有限公司合作建一个为农服务中心,不断提升三农服务能力。三是积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43个,联结带动农民1396户,以各种方式助农增收120多万元。

四、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一)关于“落实五不分管不到位”问题。

已整改。一是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明确一名副职分管,重大事项提交区社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把落实“五不直接分管”纳入区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下属机构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问题。

整改。一是完善《召陵区供销社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二是社属企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费用支出的相关制度,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报销。三是社属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强化财经纪律学习,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报销规定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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