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四部门发文,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资质升级进行奖励!
日期: 2023-07-13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和要求,发挥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和带动作用,近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2021年度、2022年度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对我市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资质升级进行奖励。
据了解,享受我市2021年度、2022年度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须符合《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支持事项:申报主体冷链物流业务占主营业务的50%以上,在漯河注册3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审计部门处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我市鼓励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资质升级类奖励支持范围和标准:2021年度或2022年度,被评定为“国家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的,给予500万元配套奖励;被评定为“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园区”的,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被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冷链物流企业或“三星”“四星”“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级提升企业给予补差奖励;被评定为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符合3A级、4A级、5A级和“三星”“四星”“五星”级奖励的,按照就高原则,企业自主选择其中一项奖励;2021年度或2022年度等级提升的企业,享受相应额度的补差奖励;全国冷链物流业100强企业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企业多次获得该荣誉称号的,仅享受一次奖励。
我市鼓励冷链物流龙头企业资质升级类奖励的项目申报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相关企业根据申报指南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便于下发专项资金,项目通过纳税地属地申报,县区企业报送相应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市直企业报送市业务主管部门。县级商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对辖区内企业申请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项目真实有效、资料完备准确。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