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10 来源: 点击: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召陵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召陵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统筹协调
牵头部门要按照抽查检查计划时间节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抽查检查,组织相关联合单位执法人员按照抽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督促联合单位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及报表报送等后续工作,对抽查检查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区双随机办。各成员单位要服从牵头部门统一安排,出动执法人员参与现场抽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障和督导工作,对牵头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严格落实,注重创新
各单位要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升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
四、厘清责任,依法履职
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召陵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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