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东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 2023-04-25 来源: 点击:




  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漯河市东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市场化转型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公司简介
 
  漯河市东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经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民生工程、工业项目、投融资等业务。近年来,成功实施了召陵区宠物食品等专业化园区和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是召陵区最主要的项目建设和投融资平台。截止2022年,公司资产规模突破20亿元。
 
  二、招聘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计划招聘财务人员2名。
 
  三、应聘者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较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团结协作意识。
 
  2、个人形象良好,工作认真细致,善于沟通,富有高度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大学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者。
 
  6、具有3年以上会计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从业经验者优先。
 
  7、须熟练操作财务软件,Excel、Word、PPT等办公软件。
 
  8、具有较强自我学习能力,熟悉国家最新财税政策,具备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行政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禁入情形。
 
  应聘者应聘岗位应符合会计人员任职回避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8:00至5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本人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扫描合并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lhdcjjkf@163.com。邮件及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者姓名。
 
  (3)报名资料
 
  应聘者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①个人简历;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纸上);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④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⑤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整扫描证书各页);⑥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提交应聘资料。应聘者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公司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综合测评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薪资待遇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司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应聘者恶意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应聘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咨询电话:0395-2605620(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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