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7-20 来源: 点击: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召陵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培育任务200名,遴选2个培训机构,每个机构承担100名培育任务,持证比例不低于80%。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根据当地因疫情原因可适当调整)。
二、申报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培训机构取得农民职业职能评价资格或能对接具有评价资格的机构,完成学员持证工作。
三、申报培训类别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以从事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技术能手和提供服务人员、已摘帽贫困农民为重点,开展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行动,提高专项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效益,培养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四、申报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召陵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机构资格申报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农民职业技能评价资格的培训机构优先)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3年8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师资汇总表及聘任证书或资质证明复印件。
6、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7、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五、受理时间及部门
(一)专家评审。召陵区农业农村局组织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作出评审结果,并报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会讨论确定。
(二)公示备案。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最终分数最高的2个培训机构,确定为召陵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将公示情况进行备案。
六、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日至7月25日下午6:00,时间5个自然日,特此公告。
地址:漯河市韶山路9号召陵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袁洪宾
联系电话:0395-2605622
2022年7月20日
附件:召陵区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请表
附件: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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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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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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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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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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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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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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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证明材料:培训机构需提供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复印件请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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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责编:】 【审核:王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