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0-08 来源: 点击:
2021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召脱贫组[2021]20号文件要求,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261134万元。
二、 分配原则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使用资金。应优先用于已招标项目的资金需求,当年资金不足的,从下年资金中优先安排。
三、 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志惠超市建设补助项目 |
81.15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2 |
2021年召陵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6.764661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3 |
2021年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 |
14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4 |
2021年项目管理费 |
20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5 |
2020年老窝镇、青年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保金 |
3.346473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
扶贫监督热线: 12317
监督电话:0395-2601318
电子邮箱:slczjnyg@126.com
召陵区财政局
2021年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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