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14 来源: 点击:
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1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召脱贫组[2021]17号、18号文件要求,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1. 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漯财预指[2021]287号255万元;
2. 2021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616113万元。
二、 分配原则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项目使用资金。应优先用于已招标项目的资金需求,当年资金不足的,从下年资金中优先安排。
三、 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召陵区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55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2 |
召陵区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54.36613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配资金 |
责任单位 |
2 |
2021年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 |
77.25万元 |
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 |
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其中表内序号与资金来源序号相匹配。
扶贫监督热线: 12317
监督电话:0395-2601318
电子邮箱:slczjnyg@126.com
召陵区财政局
2021年 9月 14日
【责编:】 【审核:杨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