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25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办〔2021〕12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青年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青年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实施2021年青年镇回北村、青年村、周陈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漯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漯脱贫组办〔2020〕33号)文件要求,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年镇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回北村、青年村、周陈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修建,计划投入资金126.935万元(详见附件,具体工程量清单和需要投入资金量以财政局投资审核为准)。
二、严格执行项目规划。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对已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实需要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三、切实强化项目管理。要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规范项目公示制。项目要有施工图,项目竣工要有竣工图,设立永久竣工公告牌,切实加强扶贫资产管理。
四、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项目,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依据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等工作。
五、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镇、村两级分别成立专班负责施工环境稳定、安全、顺利,村级要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加强监管。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加快推进项目施工,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扶贫项目如期完工。
附件1:召陵区2021年回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2: 召陵区2021年青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3: 召陵区2021年周陈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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