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25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2021〕2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扶贫发展)对接项目的决定
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0〕573号),共计970万元。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资金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召陵区2021年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产业扶贫项目(二期)970万元。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5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