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11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办〔2020〕84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召陵区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青年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实施2021年召陵区青年镇河崔村、河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加快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要灵活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推进项目审批。
二、严格落实项目规划。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确实需要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依据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等工作。
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完善项目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施工质量。项目所在镇、村要保证施工环境稳定、安全、顺利。
附表1:召陵区青年镇河崔村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表2:召陵区青年镇河李村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