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日期: 2020-08-19 来源: 点击:
为保障召陵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召陵区人民政府研究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权属
地块一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陵镇李付吴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仓储用地,符合漯河市召陵区建设发展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组织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召陵区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责编:】 【审核:魏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