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0-08-10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2020〕44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20万元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0〕267号)。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385237万元。
二、对接2020年老窝镇台寺村、青年镇河崔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338626 万元。
三、对接2019年老许村整村推进项目提升工程1.0171万元。
四、对接2019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7.259037万元。
五、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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