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剩余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0-05-22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2020〕28号

 

 

召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剩余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2020年度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0〕99号),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其中2020挂牌督战村资金80万元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2020年召陵区青年镇河崔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万元(含青年镇河崔村挂牌督战村资金20万元)。

二、对接2020年召陵区万金镇栗门张村、曹楼村、柿园张村产业扶贫项目60万元(含万金镇栗门张村、曹楼村、柿园张村挂牌督战村资金各20万元共计60万元)。

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河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 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 办明电〔2017〕168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 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四、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要求,对项目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1日





【责编:】 【审核:王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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