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2020年度脱贫计划


日期: 2020-03-10 来源: 点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滚石上山、决战完胜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召陵区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全部清零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召陵区2020年度脱贫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稳定脱贫,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举全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群众与全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
过2019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全区共有未脱贫贫困户5021395贫困村已全部出列。2020年我区脱贫目标为减贫1395人,其中邓襄镇174人、万金镇330人、青年镇413人、老窝镇291人、召陵镇169人、东街道18
    三、贫困人口现状
(一) 贫困人口主要致贫原因情况。因病致贫332户,占比66.14%,因残致贫122户,占比24.3%,因学致贫26户,占比5.18%,缺劳力20户,占比3.98%,因灾致贫2户,占比0.4%。
(二) 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其中健康623人,占比44.66%,长期慢性病434人,占比31.11%,患大病79人,占比5.66%,残疾466人,占比33.41%,(由于健康状况可多选,中间也有部分健康状况有交叉),家中有大病人口74户,家中有残疾人口356户,
(三) 贫困人口在校生情况。在校生共368人,其中学前教育20人,占比5.43%,小学112人,占比30.43%,初中106人,占比28.8%,高中37人,占比10.05%,中职34人,占比9.24%,高职30人,占比8.16%,大学本科26人,占比7.0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人,占比0.82%。
(四) 贫困人口劳动能力情况。全区共有未脱贫人口1395人,其中普通劳动力331人,占比23.73%,无劳动力591人,占比43.37%,丧失劳动力215人,占比15.41%,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258人,占比18.49%。
  四、贫困人口脱贫措施
(一)“两不愁”方面目前拟脱贫的502户贫困户中,有483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占比96.2%,通过扶贫项目实施增收覆盖、行业政策保障覆盖,预计年底拟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5000元以上,满足不愁吃、不愁穿的标准。
(二)保障义务教育方面。2020年将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经召陵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享受每年每生600元的学前幼儿保教费,和每年每生600元的学前幼儿生活补助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每年每生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对非寄宿生按照标准的50%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20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对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保障基本医疗方面。召陵区贫困人员享受六重住院报销待遇。通过六重报销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的问题,保障贫困户的基本医疗。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一年最高报销15万元。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0.55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5%;10万元以上报销95%,不设封顶线。
3、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经前两重保障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4、城乡医疗救助待遇。经前三重保障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按70%报销,普通疾病住院一年最高报销1万元,重特大疾病一年最高报销2万元。
5、健康扶贫保险待遇。2020年区政府除五保户外的贫困户每人每年交纳150元保险费,弥补社会医保不足,实现保险兜底,经前四重保障足额报销后合规自费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一年最高报销25万元。
6、自费部分减免20%待遇。区内公立医院住院经前五重保障足额报销后剩余全部自付费用按20%减免
(四)保障住房安全方面。对拟脱贫户中疑似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住建部门的鉴定结果分类对拟脱贫家庭的房屋进行分类改造实现危房清零,为如期脱贫提供住房保障 
(五)保障饮水安全方面。已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区村村通保障了拟脱贫户安全饮水,全区1395名拟脱贫人口的饮用水全部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六)稳定的增收渠道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拟脱贫户增收,保障1395拟脱贫人口能如期脱贫。
1、持续推进产业扶贫。继续实施“资产收益型”产业扶贫项目,投入带贫企业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新建区级产业扶贫基地1个,每年实现收益不低于150万元,结合贫困户分类评定结果、扶贫专岗劳动情况差异化分配带贫收益,实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达到脱贫退出目标。
2、金融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全覆盖。让拟脱贫户全部享受到金融扶贫、到户增收项目,确保贫困户享有固定收益。
3、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注重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劳动能力,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1)全区拟脱贫户中16-60岁的非在校生普通劳动力有213人,针对这部分劳动力,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就近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同时积极搭建供需平台,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推动拟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2)全区拟脱贫户中16-60岁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有151人,针对这部分劳动力,除自主务工的劳动力外,充分发挥扶贫车间、合作社、产业园区、就业基地扶贫带贫就业功能,开发城乡保洁员、扶贫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或村级扶贫专岗,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3)全区未脱贫户中60岁以上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有105人,针对这部分劳动力,除自主务工的劳动力外,根据贫困户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有针对性的安排村级扶贫专岗,提高就业脱贫覆盖面。
    、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豫脱贫组〔2018〕9号)和《漯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漯脱贫组〔2018〕13号),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健全主体、部门协调、乡村实施、驻村帮扶、督查巡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严格督查考核。根据漯河市脱贫攻坚责任制督查巡查及考核办法》整合督查活动和力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日常工作评价,提高督查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做到巡查督查在前,全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进度,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严格有效地整改问题。对工作推进滞后,尤其是影响全脱贫工作大局的要执纪问责
(三)壮大扶贫产业。持续推进产业扶贫,继续实施“资产收益型”产业扶贫项目,全面考察论证,集中资金、资源优势,重点打造区级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获得收益。继续实施产业就业奖扶项目,修改完善《召陵区产业就业扶贫奖扶办法(试行)》,促使奖扶措施更加精准,导向更加积极,更能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激发企业(合作社)投入扶贫的社会责任,形成紧密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催生壮大扶贫产业。调动各镇(街道)、村积极发展扶贫产业,形成区、镇、村三级推进产业扶贫的合力。
(四)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扩大镇(街道)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动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挥保险扶贫功能,加大对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和风险分担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金融扶贫贷款“回头看”活动,对贷款规模、贷款种类、带贫绩效、贷款贴息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管理。
(五)提升扶贫干部能力素质。按照省、市扶贫干部培训要求及召陵区扶贫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抓好各层面脱贫攻坚培训工作,做好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贫困村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培训、扶贫系统干部、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成员、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科长等人员培训。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加强政策宣传,持续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实现有培训意愿、未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结合脱贫攻坚形势变化,增强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实效。
(六)防范返贫致贫。以防返贫、防滑坡为重点,攻坚期内
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特别关注纳入国办系统的脱贫监测户,针对返贫风险点,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返贫。针对纳入国办系统监测的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帮助解决住房、医疗、上学等实际困难。对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通过及时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措施防致贫
(七)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国家扶贫政策的宣传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仅要让贫困户知晓,也要让非贫困户知晓,让群众思想活起来,办法多起来;不仅要让村级干部、第一书记和驻干部知晓,也要让镇(街道)、部门乃至级干部知晓。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示范和引导,进一步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八)强化社会扶贫。广泛动员、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医疗专家、教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率先发挥优势,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增收能力。依托志惠超市”平台,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将贫困户到户增收、金融扶贫带贫资金,纳入“志惠超市”管理,通过积分评定等级发放。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
群众从“推着干”向“比着干”“争着干”转变,让“比着干”成为常态,把“扶志”真正落到实处。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搭建载体平台,促进贫困地区带贫企业、带贫基地及贫困群众的农副产品销售。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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