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日期: 2020-03-17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2020〕10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20年度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对接项目的决定
2020年度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已下达到召陵区(漯财预指〔2020〕73号),共计700万元。经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该资金资金对接项目如下:
一、对接2020年联镇带村产业扶贫项目453万元。
二、对接2019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7万元。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具体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68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要求,对项目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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