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脱贫组办〔2020〕24号关于对老窝镇老许村产业扶贫项目的批复


日期: 2020-03-04 来源: 点击:




脱贫组办〔202024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老窝镇老许村产业扶贫项目的

  

 

老窝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2020年老许村产业扶贫项目(新建蔬菜大棚)已收悉,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20)6号)文件精神,并上报区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实施新建蔬菜大棚项目,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实施,并保证施工质量。

三、镇村两级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监委会监督职能,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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