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雨露计划”项目的请示
日期: 2020-02-11 来源: 点击:
召扶贫办〔2020〕7号
漯河市召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实施2020年“雨露计划”项目的
请 示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精神,严格按照“雨露计划”项目要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信息与教育部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比对,并将结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经系统审核比对、学籍证明审核、并将贫困户学生名单在该行政村公示栏内公示监督等流程,稳妥实施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及2020年“雨露计划”项目,预计投入扶贫资金50万元。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申请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漯河市召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责编:】 【审核:王琰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