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的决定
日期: 2019-11-18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2019〕102号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的决定
依据2019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数额和项目实际运作结果,2019年漯财豫指〔2018〕464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结余12.85万元,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结余2.938549万元,2017-2019年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费结余0.17026万元,2018年示范村创建项目缺额资金结余0.30004万元,2019年召陵区产业就业扶贫奖扶项目结余0.0135万元,2018年结余资金漯财豫指〔2018〕247号0.000026万元,共计结余资金16.272375万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以上结余资金对接到召陵区2019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公示公告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5日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