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日期: 2019-11-06 来源: 点击:




召陵区:对召陵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召陵镇呼雷张村等15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重点的
常规巡察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对召陵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召陵镇呼雷张村等15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重点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巡察召陵镇党委和呼雷张村等3个行政村自2019年10月下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时间40天左右;巡察翟庄街道洼张村等12个行政村自2019年10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时间30天左右。
二、巡察对象
(一)巡察“回头看”。召陵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机构、站所主要负责人。
(二)行政村。召陵镇呼雷张村、殷侯村、郜庄村,翟庄街道洼张村、大河村、英杨村,万金镇万金村、大姜村、唐桥村,青年镇周韩村、新小杨村、新庙王村,老窝镇河状村、孟湾村、新集村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三、巡察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落实“五个持续”“五个紧扣”要求,聚焦“四个落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时代召陵经济社会发展“一三五”工作布局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力查找政治偏差和违规违纪问题。
(一)巡察镇党委的主要任务
1.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情况,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维护党规党纪,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落实“阳光漯河”建设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涉黑涉恶及背后“保护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着力发现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换届纪律不严,民主集中制不落实,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4.加强对党委落实主题教育情况、巡察和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主题教育开展中思想认识、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新官不理旧账”、整改成效不明显,纪检监察机构抓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硬等问题。
5.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二)巡察行政村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检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等任务落实情况。
2.检查党建工作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3.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纵容、支持、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介入宗教宗派纷争、涉黑涉恶等问题
4.检查扶贫脱贫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在贫困户认定、项目申报、物资采购、建设施工、资金物品发放等环节违规违纪,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套取私分,以及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5.检查村内事务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三资”管理混乱、“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力、“阳光村务”不规范、集体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程建设、低保优抚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6.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7.区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内容。
此外,对反映党员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被巡察党组织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区委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并按要求办理。
四、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时,应将举报对象、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及地点等描述清楚,以便巡察组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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