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9-26 来源: 点击:
召陵区2019年扶贫审计市交办整改情况公示
召陵区接到市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各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漯河市召陵区2019年市扶贫办交办的审计整改问题清单9条。为了迅速贯彻会议精神,将扶贫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到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将扶贫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督办内容,实行“三色”督办。各镇(街道)主动认领问题清单,扎实落实整改,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对审计问题真抓实改,全面整改,落实整改销号责任制,坚决杜绝再出现同样问题。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共发现9个问题,主要是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和扶贫项目方面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问题摘要:扶贫基地未达预期收益,带贫效果不明显。2018年,召陵镇新建产业扶贫基地1个,位于召陵镇白庄村,投入资金67.3万元,建设内容为18座大棚、生产用具库房52平方米、无塔供水、监控设备等。项目请示中显示年收益7万,而实际年收益仅3万元,收益金的70%用于分配给41户贫困户,每户每年仅能分配收益金512元,与项目投入资金67.3万元相比收益较低。延伸调查召陵区2017年建设的10个产业扶贫基地的效益情况,投入资金300万元(每个30万元),目前有8个基地正常运营,2个没有正常运营。其中一个为万金镇郭庄村种植香菇效益不佳,审计时已停止生产;另一个为老窝镇古同村服装加工厂,因效益不佳亦停止生产。10个基地年收益不均等,最高的年收益金3.5万元,最低仅1.5万元。扶贫基地收益金扣除群众占地补偿、村集体收益部分,真正分配给贫困户的收益金较低。如万金镇郭庄村贫困户每年仅能分配收益金292元,新庄赵村贫困户每年仅能分配收益金167元。
整改措施:召陵镇白庄村扶贫基地:该基地已与承包方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一是推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模式,每年约定三万元保底收益,另村两委将扶贫基地资产和土地投资入股,占45%的股份,参与公司经营,参与企业分红。二是选择有劳动能力有意向参与承包大棚的贫困户承包大棚获取收益。
万金镇郭庄蘑菇种植为郭庄村产业扶贫基地是蘑菇种植基地,审计时停产是因为蘑菇的生产周期是每年10月到次年3月,审计时候不是生产期,郭庄村蘑菇基地运营正常,分红及时;郭庄、新庄赵为吸引企业入驻第一年收益金低,已和企业签订补充协议,收益金以后逐年增加。
2018年5月20日,老窝镇古同扶贫基地和服装加工厂签订租赁协议,租金2万元已交。扶贫基地在租用期间因加工厂自身经营问题,导致生产停滞。目前已和张建强签订租赁协议,年租金2万元,用于食品生产。
针对扶贫基地收益较低的问题,郭庄、新庄赵、皇东等产业扶贫基地已经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收益递增比例,最大限度的增加带贫效果,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问题摘要:产业扶贫带贫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2017年度,召陵区老窝镇武湾村产业扶贫基地投资30万元,建设厂房400平方米,建成后没有产业项目发展,由本村村主任武会锋租用;老窝镇古同村建设的扶贫基地为两层楼房,建设面积270平方米,共8间房屋,前期规划用于开饭馆,后因找不到合适的租用方,最终由一个服装加工厂租用,经实地查看租用企业目前已停工,其中两间房屋共放置6台缝纫机,1间房屋作“志惠超市”使用,1间房屋堆放杂物,剩余4间房屋闲置。
整改措施:老窝镇武湾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原租赁方协商,终止租赁合同,2019年6月10日,和武晓阳签订租赁协议用于食品生产,年租金2.8万元。
古同扶贫基地和服装加工厂签订租赁协议,租金2万元已交。在租用期间因服装加工厂自身经营问题,导致生产停滞。目前已和张建强签订租赁协议,年租金2万元,用于食品生产。原来服装加工厂6台缝纫机已搬出,“志惠超市”已搬出,堆放杂物已清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问题摘要:扶贫基地有闲置现象。召陵区老窝镇古同村2017年建设扶贫基地为两层楼房,建设面积270平方米,共8间房屋,前期规划用于开饭馆,后因找不到合适的租用方,最终由一个服装加工厂租用,经实地查看租用企业目前已停工,其中两间房屋共放置6台缝纫机,1间房屋作“志惠超市”使用,1间房屋堆放杂物,剩余4间房屋闲置。
整改措施:2018年5月20日,古同扶贫基地和服装加工厂签订租赁协议,租金2万元已交。在租用期间因服装加工厂自身经营问题,导致生产停滞。目前已和张建强签订租赁协议,用于食品生产。6台缝纫机已搬出,“志惠超市”已搬出,堆放杂物已清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4)问题摘要:危房改造签订的协议有改动现象。召陵区2018年危房改造共156户,投入资金195.9万元,本次抽查了67户,发现存在危房改造中贫困户签订的危房改造协议有改动现象。邓襄镇沱南村王爱青、尚庄村尚连宣等几户贫困户签订金额都有改动现象,有些协议不是贫困户本人签订,代签人不详。施工协议书中要求附有工程造价清单,实际上都没有附造价清单。
整改措施:邓襄镇沱南村王爱青的危房改建工程是经其妹妹介绍的施工方,协议书是王爱青与施工方在其家签订的,当时在场的有施工方负责人崔合启,危改对象王爱青及其两个儿子。协议书户主方签字由王爱青的二儿子代签的。协议书改动是由于是采用通用合同样本,由于农村建房都是口头约定很少签订协议书,对协议书内容理解不详细,合同书第四款工程造价是按每平方600元签订的,不是工程总造价,造成有部分改动现象。
邓襄镇尚庄村尚连宣危房修缮工程协议书是尚连宣与施工方在其家签订的,当时在场的有尚连宣及施工方负责人崔合启,协议书户主方签字是由尚连宣本人签的。协议书改动是由于是采用通用合同样本,由于农村建房都是口头约定很少签订协议书,对协议书内容理解不详细,造成有部分改动现象。
施工协议书要求附工程造价清单,没有造价清单。因为整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时,是按照全省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目录整理,上面没有工程造价清单位这一项,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要求必须附工程造价清单,所以出现所有农户档案都没有工程造价清单现象。审计组指出工程造价清单缺项问题后,我镇已要求施工队具实补充了各户的工程造价清单。
整改结果:已整改
(5)问题摘要: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缓慢。2017年12月22日,召陵区扶贫办收到市提前下达的2018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70万元,用于3个扶贫项目。其中2个项目资金602.7万元在扶贫办闲置7个月,1 个项目67.3万元闲置9个月。2018年4月17日,召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收到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11月用于支付2017年度7个行政村的光伏项目尾款,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
整改措施:2018年12月底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2、扶贫项目方面的问题
(6)问题摘要:未按实施方案施工,随意变更项目内容。2018年召陵区示范村创建项目实施了13个行政村,每个30万元,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90万元,本次审计抽查了7个示范村创建情况,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未按实施方案施工,随意变更项目内容、且无变更手续现象。(1)召陵区万金镇龚堂村2018年示范村创建项目批复资金30万元,工程预算30.205万元,实际结算30万元。审计调查发现,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预算、竣工决算公示内容与实际不一致,虚报工程量多计价款6.34万元。(2)召陵区万金镇张庄村2018年示范村创建项目批复资金30万元,工程预算31.04万元,实际结算30万元。实施方案显示街道路口牌6个0.12万元,文化广场800平方米10.8万元,共计10.92万元;实际建设无街道路口牌,8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改为600平方米计8.1万元,新增了排水管道40米2.4万元和墙面艺术造型55平方米0.91万元,合计11.41万元。项目验收报告中无数量、无单价,无变更手续。
整改措施:龚堂示范村项目决算清单与预算清单确实有差别,但无多报工程量价款现象,主要是示范村建设过程中,根据龚堂村实际,经施工方贤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村委结合,龚堂示范村原建设项目中路灯减20个,过街牌坊减1个,宣传牌减20个及街道路口牌、文化学习版面、路口导示牌的预算费用变更为路面加宽及贫困户建设房屋费用。原预算工程总价30.205万元变为决算总价33.63115万元。针对无变更手续的问题,村召开会议,公示变更情况,向镇申请,镇进行批复,镇和施工方对项目验收,重新签订验收报告。目前已整改完毕。
张庄村由于实际建设中根据村里实际进行了变更,原来预算是两个广场面积大,根据村实际需要,经村同意,改成修小面积一个广场,资金用于排水管道及辅材。原预算31.04万元变为决算总价32.03903万元。针对无变更手续的问题,村召开会议,公示变更情况,向镇申请,镇进行批复,镇和施工方对项目验收,重新签订验收报告。目前已整改完毕。
整改结果:已整改
(7)问题摘要:“六改一增”项目实施不精准。召陵区万金镇乔庄村乔魁星家院墙只砌了一半,未安装大门;乔庄村马妮家窗户为木窗架且没有安装玻璃,室内电线凌乱未进行改造;乔庄村王文明家院墙只砌了一半;召陵镇后油李村刘建业家主房、厨房进行了内外粉刷,院内铺设了地坪,安装了厨房门及主房窗户,但没有修建大门和厕所。
整改措施:万金镇政府出资为乔魁星砌院墙,安装门,为马妮安窗户,改造电线,为王文明砌院墙,这三户已整改完毕。
召陵镇为刘建业为其修建了部分院墙和大门门楼,大门已定还未安装,因该户有旱厕,本人不愿意改造卫生厕所。
整改结果:已整改
(8)问题摘要: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召陵区邓襄镇胡庄村胡全礼家“六改一增”项目新建厨房和卫生间为简易板房,房屋与地面不连接,用砖支撑,距离地面约10厘米;邓襄镇前安村张魁元家、胡庄村姜银合家,“六改一增”项目实施后主房出现漏雨现象;万金镇乔庄村乔魁星家审计时水泥地坪已起沙,部分地坪凹陷;万金镇乔庄村乔四毛家、王文明家,“六改一增”项目实施后院内水泥地坪均已严重起皮;邓襄镇拍子刘村孟北方家使用铁皮作为院墙。邓襄镇沱南村王爱青家7口人,两处旧房,2018年4月“六改一增”对一处房屋的西配房做了防水,主房房顶漏水,至审计时没有维修,2018年9月对另一处进行了危房改造,新建房屋无配套厨房、厕所等基本生活设施,且屋顶有裂缝。
整改措施:邓襄镇胡庄村胡全礼家厨房和卫生间间隙进行维修,地面已硬化,用水泥进行加固。张魁元家因房顶漏雨实施“六改一增”项目进行防水处理,在项目结束后于2018年底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因房顶彩钢瓦四周未封闭,下雨时泼雨,现已增加围挡,主房不再漏雨。胡庄村姜银合家,主房屋顶的瓦有点挪位,现已归整,不再漏雨。厨房为砖土结构,已对其拆除新建。邓襄镇拍子刘村孟北方家使用铁皮作为院墙。因该户“六改一增”项目实施时,东墙邻居未建房,现已建成,铁皮院墙已起不到作用已拆除,利用拆除的铁皮搭建简易洗澡间。沱南村对王爱青家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进行提升,新建厨房、厕所及院墙,通过户厕改造工作安装水冲式马桶,新铺甬路和新安装大门,并对屋顶裂缝进行补修,工程结束后该户搬到新房居住。万金镇施工方已为乔魁星、乔四毛、王文明重新打地坪。
整改结果:已整改
(9)问题摘要:项目工程未据实核算。 抽查发现,召陵区万金镇乔庄村乔魁星家“六改一增”项目投资10294.95元,其中竣工决算中显示院墙支出4563元。经询问乔魁星本人,砌院墙使用的是自己家的旧砖,而砌院墙实际造价按新砌院墙全价款每平方米180元计算,未扣除使用旧砖费用。
整改措施:经万金镇与施工方到乔魁星家核实,院墙确实是乔魁星的砖,但是施工方没有算砖钱,由于乔魁星家原来是破旧的院墙,按照乔魁星要求,要扒了旧墙重新砌新院墙,施工方找4个工人用了2天把墙扒掉,由于扒旧墙的人工费是1040元,施工方将其算入院墙价格里,扒墙费用、砌墙人工费和水泥的钱算为每平方米180元,不属于价格虚高。目前,施工方已提供施工情况说明,施工方已签字证明,已给乔魁星解释,乔魁星本人已理解情况,明白不需退回自己砖钱,也在说明上签字。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召陵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举一反三,会合相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情况。一是出台了《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带贫资金发放的通知》,要求各镇办要加强产业扶贫基地管理,不断提高产业扶贫基地收益,确保年净收益不低于10%;建立了扶贫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群众参与,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发挥效益。
二是出台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六改一增”项目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审计问题真抓实改,全面整改,落实整改销号责任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坚决杜绝再出现同样问题。三是加强督查力度,实行“三色”督办,实现跟踪问效。
(三)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市扶贫办交办召陵区的9项整改问题,现已全部整改,整改结果已在召陵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原因分析
一是排查不细心,在排查改造内容方面,只注重排查改造面上问题,忽视细节,导致改造内容不全;二是个别贫困户期望值太高,提出过高改造要求。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召陵区审计问题一是扶贫政策落实方面;二是扶贫项目方面。结合审计结果,召陵区提出以下具体举措和建议。
1、在提高脱贫质量和防范返贫风险方面。一是建立监测机制,精准摸清防贫对象底数。通过群众申请、摸底排查和部门提供三种方式,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远大于收入,因灾、突发大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民政特困供养对象、重残等“四类”重点人群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实现对全区监测对象精准掌握。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实现防贫对象动态管理。 坚持动态预警,制定评估报告。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有致贫返贫风险的,提前预警、及时干预,采取有效措施帮扶;对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无致贫返贫风险的,及时退出重点监测对象。三是建立保障机制,防止防贫对象返贫致贫。通过落实扶持政策,争取公益资源,实施防贫救助三重保障措施,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
2、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方面。召陵区出台了《召陵区贫困户分类评定、分类施策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评定类别,因户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排查统计贫困户需求,按照“长中短”相结合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分类帮扶,使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确保高质量脱贫。又出台了《2019年召陵区“志惠超市”建设工作方案》,通过以建设“志惠超市”为平台,采取“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共建美好生活”的模式,切实改变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助推我区脱贫攻坚。
3、在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出台了《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带贫资金发放的通知》,带贫资金发放和志惠超市积分相结合,达到基准积分按时发放,达不到基准积分暂缓发放,待该户完成基准积分后再予发放,原则上不能挪用或分摊给其他贫困户。通过“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在全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巩固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
漯河市召陵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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