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5-31 来源: 点击:
召脱贫组办〔2019〕36号
召陵区2019年度脱贫计划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为使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推进我区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完成2019年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召陵区2019年度脱贫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举措,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经过2018年动态调整后,全区共有未脱贫贫困户873户2659人,共有未出列贫困村3个,分别是青年镇青年村、万金镇新庄赵村、老窝镇古同村。2019年我区脱贫目标任务数为1100人,拟脱贫人数为1110人,其中邓襄镇168人、万金镇323人、青年镇220人、老窝镇274人、召陵镇102人、东城办23人;计划青年镇青年村、万金镇新庄赵村、老窝镇古同村三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
三、贫困村退出的条件及措施
(一)老窝镇古同村退出达标的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2%。目前古同村贫困发生率是0.41%,2019年通过各项扶贫政策,拟脱贫3户5人,贫困发生率将达到0.26%,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
2、全村共实现硬化道路3.5公里。
3、完全具备了通客运班车的条件,并且10路公交车从村中穿过。
4、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5、生产生活用电满足需求。
6、广播电视已户户通。
7、有标准化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
8、有综合性文化中心。
9、产业发展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在古同村已建成绿色扶贫基地,占地30亩,由帮扶单位双汇集团和市供电公司提供资金,基地建成蔬菜大棚10座,提供餐饮、垂钓,每年为村集体带来收入4万元,带动贫困户在基地就业15人。产业就业扶贫基地为村里带来集体收益2万元,光伏发电项目为村里带来集体收益2.96万元,2018年村集体收入达到8.96万元。
(二)青年镇青年村退出达标的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2%。青年村总人口581户2622人,未脱贫户为8户14人,贫困发生率0.53%,低于2%的退出标准。
2、通村实现了道路硬化。S238省道转030乡道直通村内。
3、具备了村通客运班车的条件。12路公交车,直达市区。
4、村内现有符合水质标准的自来水厂一座,饮用水水质经相关机构检测合格,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5、生产生活用电满足需求。
6、广播电视已户户通。
7、有标准化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
8、有综合性文化中心。
9、产业发展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通过光伏发电项目和产业就业扶贫基地两项来增加集体收入。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年发电约123000千瓦,2018年光伏发电村集体收入71043元。产业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年租金30000元,两项村集体经济增收合计年收入86043元。
(三)万金镇新庄赵村退出达标的条件
1、贫困发生率低于2%。新庄赵村共有789户3895口人,未脱贫户17户72人,贫困发生率为1.87%,2019年通过各项扶贫政策,拟脱贫9户33人,贫困发生率将达到1%,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
2、通村实现了道路硬化。村内街道水泥路面2440米全部实现硬化。
3、具备了村通客运班车的条件。3路在漯上路上设立了车站。
4、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5、生产生活用电满足需求。
6、广播电视和宽带已经进村入户。
7、有标准化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
8、建设有综合性文化中心。
9、产业发展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有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年收入1.5万、光伏项目作为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7.6万,两项合计收入9.1万元。
四、贫困人口脱贫措施
2019年我区拟脱贫335户1110人。在这拟脱贫的335户中,因病致贫213户,占比63.6%;因残致贫88户,占比26.2%;因学致贫18户,占比5.4%;缺劳力8户,占比2.4%;缺资金7户,占比2.1%;因灾致贫1户,占比0.3%。为实现脱贫目标,根据拟脱贫户的致贫原因,因户、因人施策,特制订以下几方面的脱贫措施,确保拟脱贫户达到长期稳定的增收,实现如期脱贫。
(一)“两不愁”方面。目前拟脱贫的335户贫困户中,到户增收、金融扶贫等长效增收措施已经全覆盖,收入来源稳定,已经全部达到了不愁吃、不愁穿的标准。
(二)保障义务教育方面。我区拟脱贫的1110人中,有315名在校生,无因贫辍学的学生,2019年将加大对这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这315名贫困学生全面落实各项助学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按照每年每生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 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每年每生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20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 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三)保障基本医疗方面。召陵区贫困人员享受六重住院报销待遇。通过六重报销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的问题,保障贫困户的基本医疗。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一年最高报销15万元。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0.75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0.7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8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5%;10万元以上报销95%,一年最高报销40万元。
3、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经前两重保障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分段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4、城乡医疗救助待遇。经前三重保障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按70%报销,普通疾病住院一年最高报销1万元,重特大疾病一年最高报销2万元。
5、健康扶贫保险待遇。区政府为除五保户外的贫困户每人每年交纳150元保险费,弥补社会医保不足,实现保险兜底,经前四重保障足额报销后合规自费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一年最高报销25万元。
6、自费部分减免20%待遇。区内公立医院住院经前五重保障足额报销后剩余全部自付费用按20%减免。
(四)保障住房安全方面。对拟脱贫户中疑似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住建部门的鉴定结果分类对拟脱贫家庭的房屋进行分类改造,实现危房清零,为如期脱贫提供住房保障。
(五)保障饮水安全方面。已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区村村通,保障了拟脱贫户的安全饮水,全区1110名拟脱贫人口的饮用水全部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六)稳定的增收渠道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拟脱贫户增收,保障1110拟脱贫人口能如期脱贫。
1、实现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全覆盖。继续实施产业扶贫到户增收项目,实现新增贫困户全覆盖,通过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带贫模式,按时发放分红,促进贫困户长效稳定增收,达到脱贫退出目标。
2、实现金融扶贫项目全覆盖。让拟脱贫户全部享受到金融扶贫项目,确保贫困户每年享有固定收益。
3、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搭建供需平台,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推进拟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充分发挥扶贫车间、合作社、产业园区、就业基地扶贫带贫就业功能。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因为家里有事、有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外出就业的实际情况,开发城乡保洁员、扶贫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岗位要求、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就近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对于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经营主体,人社局将给予5000元-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发放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豫脱贫组〔2018〕9号)和《漯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漯脱贫组〔2018〕13号),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健全区主体、部门协调、乡村实施、驻村帮扶、督查巡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严格督查考核。根据《漯河市脱贫攻坚责任制督查巡查及考核办法》整合督查活动和力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日常工作评价,提高督查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做到巡查督查在前,全面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进度,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严格有效地整改问题。对工作推进滞后,尤其是影响全区脱贫工作大局的要执纪问责。
(三)壮大扶贫产业。重点打造区级产业扶贫基地。认真借鉴外地市产业扶贫经验,全面考察论证,集中资金、资源优势,建设召陵区产业就业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获得收益。加大力度推动《召陵区产业就业扶贫奖扶办法(试行)》落地实施,通过政策引领、利益带动,形成积极正确的政策导向,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激发企业(合作社)投入扶贫的社会责任,形成紧密的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催生壮大扶贫产业。调动各镇办、村积极发展扶贫产业,形成区、镇、村三级发展产业扶贫的合力。
(四)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扩大镇办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动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挥保险扶贫功能,加大对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和风险分担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金融扶贫贷款“回头看”活动,对贷款规模、贷款种类、带贫绩效、贷款贴息进行摸底排查,分类管理。
(五)提升扶贫干部能力素质。按照省、市扶贫干部培训要求及召陵区扶贫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抓好各层面脱贫攻坚培训工作,做好乡镇(办)党政正职和分管领导、贫困村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培训、扶贫系统干部、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成员、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科长等人员培训。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加强政策宣传,持续抓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实现有培训意愿、未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结合脱贫攻坚形势变化,增强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实效。
(六)防范返贫致贫。以防返贫、防滑坡为重点,攻坚期内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致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返贫。针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帮助解决住房、医疗、就学等实际困难。对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通过及时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措施防致贫。
(七)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各镇办、各部门要把国家扶贫政策的宣传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仅要让贫困户知晓,也要让非贫困户知晓,让群众思想活起来,办法多起来;不仅要让村级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知晓,也要让镇办、部门乃至区级干部知晓。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示范和引导,进一步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八)强化社会扶贫。落实支持政策,搭建载体平台,打造扶贫品牌,广泛动员、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医疗专家、教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率先发挥优势,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增收能力。探索打造“志惠超市”社会扶贫新平台。通过建立“志惠超市”,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将贫困户各项带贫资金(到户增收、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光伏发电等)纳入“志惠超市”管理,通过积分评定等级发放各项资金。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从“推着干”向“比着干”“争着干”转变,让“比着干”成为常态,把“扶志”真正落到实处。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推广应用。实施积分双量化,将贫困户在志惠超市积分兑换的物品,再次发布到“中国社会扶贫网”对接成功。让爱在阳光下连接,大力宣传善行举止。
召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责编:】 【审核:lh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