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 第8批[2018]督察漯河市179号结案(公示)


日期: 2018-11-10 来源: 点击: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第8批[2018]督察漯河市179号

召陵镇、环保局、

信访件反映问题:召陵区召陵镇宋后路路东天元家庭农场无环评手续,筛分、烘干工段收尘设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召陵区政府接到该督办后责成召陵镇、区环保局迅速行动开展调查核实整改工作。

经区环保局和召陵镇乡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农村合作社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有一个收购储存房、一个脱粒加工分筛房,主要设备脱粒机、传送带设备,属于季节性作业。服务于周边村庄,收购玉米后进行玉米脱粒加工后直接转运销售,不存在烘干工段及长期粮食占存。因此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但发现该合作社筛分车间封闭不全,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院内筛分的麸皮等堆积物没有覆盖,院内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并当场通知该合作社负责人,停止经营收购立刻整改。

 

该问题属实

下一步,我区将加派人员24小时对企业进行监管、巡查,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7个100%”等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并及时做好对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违规问题进行巡查监控和拍摄取证。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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