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第4批[2018]督察漯河市82号结案(公示)


日期: 2018-11-09 来源: 点击: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第4批〔2018〕督察漯河市82号D20181027004

邓襄镇、环保局、

2014年至2018年,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中屡次发生气体外溢,在气体泄漏中对周边村庄群众的大面积农作物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召陵区政府积极维护群众利益,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督促企业对群众农作物所受损失积极补偿,并责成其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出现农作物受损后在未进行收割的情况下该公司对农户给予适当经济补偿。2018年6月29日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200万经济补偿协议。2018年10月31日,召陵区邓襄镇政府又与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签订了承诺书,督促兴茂钛公司在生产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漯河市农丰高产专业种植合作社支付下欠的185万元。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下一步召陵区政府将责成邓襄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兴茂钛业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环境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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