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法治服务“召陵品牌”——召陵区司法行政工作20年巡礼
日期: 2024-11-07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今年是召陵建区20周年,也是召陵区司法局成立20周年。
这20年,召陵区司法局以实干为笔、以汗水为墨,精心打造法治服务“召陵品牌”,为绘制平安召陵、法治召陵的宏伟蓝图倾心尽力、矢志不渝。
春华秋实。20年来,召陵区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喜人:召陵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召陵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天桥街街道滨河路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召陵镇被评为全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召陵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老窝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青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日,记者与召陵区司法局优秀干警代表座谈。在热烈而深刻的交流中,记者提炼出了四个关键词。这四个关键词既总结了召陵区司法局20年来的工作成果,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期许和承诺。
关键词一|专业化
“2004年12月,召陵区挂牌成立,召陵区司法局应运而生。我们和17名满怀激情与理想的干警一起来到召陵参与新区建设。一切从头开始确实很难!”谈及往昔,召陵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赵丽红感慨万千。
“当时的召陵区司法局与众多新建机构设在一起。我当年担任的是政工科科长。虽然办公环境简陋、人员配备不足,但我们深信困难终将被解决,一切都会变得更好。”赵丽红说。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立足人民调解职能,我们用心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赵丽红说。
召陵区司法局不断拓宽人民调解渠道,积极构建多元且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东大寺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应运而生。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参与调解的几起医疗纠纷。这些纠纷影响较大,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都很重视。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纠纷得以顺利调解。”召陵区司法局老窝司法所所长李国清说。
“调解工作并不简单,极其耗费时间与精力。这既需要调解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又需要有技巧与耐心。”李国清说。
“调解工作十分不容易。调解成功后,我们很有成就感。”人民调解员井留柱说。作为金牌调解员,他成功调解的案件数不胜数。近期,他主持调解了某建筑公司涉及15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案。该案涉及十多个分包商和数百名农民工,调解难度极大。凭借极强的调解能力,井留柱成功调解该案,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节省了十余万元的诉讼费用。
“我的主要工作就是调解婚姻纠纷,用法、理、情解决别人的麻烦事。”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李霞说,作为召陵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她近三年调解纠纷近300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与其他调解员不同,东大寺调解委员会会长丁卫军的工作更具深远意义——调解矛盾,促进民族融合与团结。
丁卫军以“一线工作法”和“四定五到位”工作机制,妥善调处各类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并积极为外来少数民族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支持。他通过努力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召陵区乃至全市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因工作成绩优异,2018年,东大寺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近年来,召陵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了“一纵六横”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纵:以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面搭建调解工作平台,形成以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纽带,以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两翼,上下贯通、密切配合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六横:建立横向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东大寺调解委员会、区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信访联调工作室。如今,召陵区已拥有完善的调解网络体系和力量强大的调解队伍,年平均调解纠纷超过1500起,成功率高达98%。
关键词二|精准化
“表演很精彩。我们既看了台大戏,又学了法律知识。”今年5月29日,在召陵区漓江路社区观看完法治巡演的居民王大爷夸赞。
这场演出是召陵区司法局“精准普法基层行”具体实践的一个缩影。精准普法,为冰冷的法律条文赋予色彩、将法治精神根植于群众心田是召陵区司法局的不懈追求。
近年来,召陵区司法局积极开辟普法新航道,精心打造法治文艺盛宴。精彩的戏曲、诙谐的小品……每一幕都是对法律知识的生动诠释,让群众在欢笑声与泪水中领悟法治的真谛、感受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同时,该局编撰普法读本,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馆,实现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并打出了法律顾问、法治讲座、法治电影、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宣传队“五位一体”的普法“组合拳”,让法律之根深植于民心。
“对于各类群体,我们制订了专属普法方案,让普法之雨精准滴灌,滋养心田。”召陵区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普法工作股负责人扈巍巍说。
为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召陵区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月讲评事项,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召陵区司法局还积极探索“云端课堂”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依托“法治召陵”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普法》《追剧普法》专栏,积极推送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召陵区司法局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基层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培训及管理,引导其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工作;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模式,督促法律顾问下基层,常态化开展“坐诊”释法活动,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三|规范化
“执法规范,柔性执法,尽显法治温度……”近日,召陵区司法局实行“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派行政执法监督员到该区某购物中心对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并在结束后即时反馈。
执法现场,行政执法监督员在不干扰一线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前提下,全程跟踪和监督行政执法。他们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的着装、亮证执法、文明语言使用、执法设备操作、全过程记录、法律文书现场制作、调查取证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既是召陵区依法治区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一次深刻诠释。近年来,召陵区司法局始终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牵头抓总作用,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质效。该局通过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各部门的法治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了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同时,该局还积极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规范化不仅体现在区级层面,还体现在该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上。“面对司法所人员不足、办公用房紧张等问题,我们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为每一个司法所配备独立的办公用房。”召陵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张蕊说。
如今,召陵区8个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达到五星规范化标准。该区7个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个司法所被评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1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召陵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占比最高。
关键词四|更有温度
一场交通事故使召陵区居民小刘的生活变得黯淡无光。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犹如一盏明灯及时为他照亮前路,为他争取到了赔偿款,引领他渡过了生活的难关。
“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的坚强后盾。我们始终站在人民的角度,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不断提升援助服务水平,用一系列贴心、便捷、高效的举措,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法律之光的照耀,实现应援尽援、优援、便援、智援。”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星说。
2018年4月,召陵区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与区总工会、区妇联携手,创新“3+x”服务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为拓展职能),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心理咨询、企业职工维权、妇女维权等服务,织就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网。值得一提的是,该局搭建“智慧司法”平台,通过“法治召陵”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因工作成绩突出,召陵区司法局被评为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
在召陵区,天桥街街道、翟庄街道……一座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相继建成。它们是服务的窗口,是温暖的港湾,帮助群众走出困境。目前,召陵区已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兼)职调解员把法律的光芒洒向每一个角落。
曾经误入歧途的小王最近在召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人员的温情帮教下,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对生活重新充满了信心。这是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召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人田东说:“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增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我们相信,以心换心、以情动人能让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充满回归社会的力量。”
近年来,通过文艺演出、职业培训、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教育帮扶活动,召陵区司法局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引领他们走向光明未来。
“紧扣主责主业,奋勇争先,我们走过了20年的光辉岁月。展望未来,我们将坚持‘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服务中心谋发展,牢记使命创一流,团结拼搏,以司法行政工作更加出彩为全面推进现代化召陵建设贡献力量。”召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娄耀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