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常态——访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青霞
日期: 2024-08-28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2016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召陵区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把污染防治攻坚作为全区的‘一号工程’来抓,通过建立目标考核体系,落实污染总量减排,不断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强执法检查,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强化攻坚,全区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成为常态,广大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于青霞说。
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升”。2016年至去年年底,全区大气优良天数从每年208天增加到每年252天;PM10浓度从每立方米112毫克下降到每立方米74毫克;PM2.5浓度从每立方米74毫克下降到每立方米46毫克,实现了优良天数、PM10、PM2.5三项主要指标的“两降一升”,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河流出境断面质量实现历史最好。截至去年年底,辖区内黑河、汾河、沙河三条主要河流国控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年均值达标率100%。沙河、汾河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黑河由2012年的劣Ⅴ类水体达到2023年的Ⅲ类水体,COD浓度由2012年的每升50毫克降低到2023年的每升20毫克。
土壤环境治理成果明显。2016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申请中央资金656.4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99.87万元,推进治理农村黑臭水体9条,高标准完成了31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召陵区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4万户,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57个,购买抽粪车58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先后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20多次,共取缔“散乱污”企业568家。实施环境司法、联合办案机制,先后对“7·18”非法倾倒汞触媒案、“1·14”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1·19”龙塘医疗废物案进行立案查处,有效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扎实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启动东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召陵区汾河创建省级美丽河湖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紧盯全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耕地保护、‘两住一公’地块联动监管等各项工作任务。”于青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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