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 2023-11-21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现在,农产品上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生产记录定期公布,生产日期、质量达标情况也一目了然。我们终于能放心购买了!”近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受邀共同前往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孙某感慨道。
今年8月初,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一条志愿者提供的线索,称辖区部分农业种植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时存在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记录不全等问题。
收到线索后,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走访、谈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商、合作社进行摸排。经摸排发现,此类情况普遍存在,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未将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问题。“走访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这些生产经营者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了解程度并不高。”办案检察官说。
8月24日,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梳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及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已办理数量、日常管理等情况,明确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督促其依法规范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并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办理、生产记录、质量安全检测等制度。同时,要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普法宣传等工作,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改。“截至目前,我们已督促指导辖区生产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260余张,并将76家农业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同时,多次组织宣讲会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速测、合格证开具进行培训。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相关行政机关在复函中表示。
【责编:】 【审核:焦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