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解民忧


日期: 2023-10-24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要是没有你们,我这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要回来。”日前,拿到货款的李某专门到召陵区人民法院给法官送来两面锦旗,表示感谢。
 
  李某是一名牛羊肉供货商,给某餐饮公司提供牛羊肉。今年9月份以来,某餐饮公司一直未结货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
 
  法庭上,李某提供了供货清单、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某餐饮公司却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拒绝支付货款。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支持原告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61768元。
 
  判决生效后,因某餐饮公司并未及时履行判决,李某遂来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李某提交相关资料顺利立案。随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某餐饮公司,告知其不按时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某餐饮公司及时向李某支付了货款。该案件历时10天顺利执结。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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