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日期: 2023-09-04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年初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强化能动履职,实施“重‘心’启程、‘未’爱护航”品牌项目,通过运用“案件百分百快速办理、未成年被害人百分百得到心理纾解、诉讼权利百分百得到保障”的“三个百分百”机制,实现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全覆盖。目前,该项机制已作为市人民检察院“漯检品牌”项目立项推进。
 
  建立“个案直通车”机制,百分百实现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快速办理。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后因恐惧心理报警不及时、证据固定不扎实,导致案件侦破难度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持续伤害等问题,该院与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建立了涉未成年被害人“个案直通车”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时紧抓时效,第一时间立案侦查、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受理审查,及时打击犯罪,减少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伤害,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或者重复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该机制建立以来,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办理周期明显缩短。
 
  心理疏导前置,百分百实现未成年被害人第一时间得到心理纾解。在以往办案模式中,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往往在审查起诉阶段才着手进行,导致未成年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的纾解与抚慰。针对侦查环节心理疏导缺位问题,该院与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区妇联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全覆盖实施办法》,明确开展心理疏导的原则、对象、流程等,为疏导对象制订具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和目标,建立个人档案并跟踪记录,将心理疏导贯穿整个诉讼过程。通过该项机制,已经在侦查阶段为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心理疏导。
 
  法律援助全覆盖,百分百实现未成年被害人诉讼权利得到保障。为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该院积极引入社会公益力量,与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援助公益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积极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充分听取未成年被害人意见,保障其诉讼权利,实现了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机构的协作配合和资源互补,合力搭建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平台。目前,通过该机制,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得到了一对一的法律援助。




【责编:】 【审核: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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