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抓好驻村管理 强化主动作为


日期: 2018-12-28 来源: 点击:




  一是规范日常管理。按照《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漯河市选派党员干部驻村结对共建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建立了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镇(办)直接管理、选派单位配合管理的共同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镇(办)党(工)委、选派单位、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工作职责。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用好平台签到系统,采取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抽查,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每日签到、请销假制度。印发了《召陵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帮扶任务清单》(召组〔2018〕5号)、《召陵区选派党员干部驻村结对共建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召组〔2018〕6号)等文件,健全了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联合督导暗访组,采取日督导、实地暗访与电话微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不遵守驻村纪律、工作不深入、作风不踏实、群众不满意的共建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截止目前,受到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驻村补贴的第一书记14人。(区委组织部 王旭)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