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日期: 2020-10-10 来源:漯河日报 点击:




  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召陵区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每轮巡察反馈时,除了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还根据被巡察对象的特点和问题性质,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突出集中整改,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脱贫攻坚、“阳光漯河”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由巡察办专人负责,精准分类,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督促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跟踪问效。目前,已向区扶贫办反馈问题85件,向区阳光办反馈问题71件,现已全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日常监督,向纪检、组织部门反馈。巡察结束后,巡察办把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问题分别反馈给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过程督导,推动整改落实落细。

  突出压力传导,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反馈。巡察结束后,向区分管领导通报其分管范围内巡察发现的问题,使区分管领导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情况,督促分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届区委巡察以来,召陵区发现并反馈问题3307个,目前已整改2502个。通过整改,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12个,解决民生问题68件,挽回集体损失50.1万元,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156个,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魏 星
 





【责编:】 【审核:lhsl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00 - 2018 LHSL.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召陵区政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5-2600123  电子信箱: slzfw @ 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1040002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6466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