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3-28 来源: 点击:
召陵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召陵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漯河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县(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召陵区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奋力谱写法治召陵精彩篇章。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区委集中领导,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有机衔接、一体贯通的工作运行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二)区委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由区委书记担任召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区委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本地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上会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坚持落地做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推进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制度。三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并在巡察过程中重点巡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干部评优评先和各单位年底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政府工作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前、纵深开展。
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监督
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及时掌握、熟练运用我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系统,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配合省政府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适时公布优秀案例和违法执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
三、强化工作保障,坚持依法行政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有效规范了政府行为。有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育、争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等各类监督,2021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8件、政协提案195件.办理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26件,合法性审核54件,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应诉行为,出台了《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保障了行政诉讼公平公正开展。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区直各部门要根据“三定”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试点。配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数字化水平,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施,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力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切实增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数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召陵区在2021年工作过程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对镇(街道),区直单位160余件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无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备案审查,并出台了《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中介服务垄断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一年来,全区外聘法律顾问共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0余件、参与案件及重大决策前期研究讨论24件、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15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28件、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及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9件、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70余件。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点搞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法治政府创建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达1364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为86.07%。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出台了《召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套合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二是把法治政府创建同区乡村振兴“一三五”行动“平安星”创建相结合。以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为主要衡量依据,激发了基层党组织法治建设的强大活力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内生动力,有效推进了基层法治化建设。三是把法治政府创建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把区里惠商利商的政策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召陵区“法律服务管家”多策并举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管家”和律师服务团通过开法治讲座、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职工维权意识。二是提供法律服务。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三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有法治护航中心,搭建零成本、高效率的民营企业纠纷解决平台,及时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护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召陵区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强培训,落实督导,将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建设服务型部门作为重要抓手,围绕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大讲堂、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等方式开展服务型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目前已有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申报,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初见成效,我区应急局按照示范点创建工作标准,拟接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调研验收。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市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国家、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及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保障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置,调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使“三项制度”切实落地。
3.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实际,经审核公布23个行政执法主体。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做好资格审定和证件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与机构改革相衔接、不脱节。
4.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及时掌握、熟练运用我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系统,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配合省政府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工作,适时公布优秀案例和违法执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全面统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
六、深入推进公正司法
(一)强力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全覆盖
区司法、执法部门分别开设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明确负责统筹和协调新媒体工作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操作要求,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形式、频率以及审批流程,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二)加大公开力度
区法院、区检察院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司法需求。
(三)打造快捷便民多元化服务中心
加大对立案(案管)大厅、信访窗口其他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司法公开的条件多元,公开、透明管理。区法院打造高效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工作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查询案件各阶段的信息。今年已网上立案922件,网上缴费428件。电子送达1260次,网上阅卷7件。区检察院建立健全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悬挂接访公示栏,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设立检务公开触摸屏,完善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网上信访12309举报电话平台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紧抓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一“关键少数”,按照《漯河市召陵区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台账》,紧抓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做到领导带头学、单位集体学、系统深入学,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考法述法等制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21年,召陵区以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文明社会为目标,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理事、共同分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共治召陵。
(三)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在政府网站开辟法治政府创建专栏,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通过设置宣传横幅,利用电视、广播、自媒体等手段,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争做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营造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