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达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20万吨煤矸石、灰渣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受理的公示


日期: 2019-01-14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114日,我局受理漯河市达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20万吨煤矸石、灰渣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环评科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260601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达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处20万吨煤矸石、灰渣项目

报告表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归东村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8.6亩,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处理10万吨煤矸石、灰渣,一期总建筑面积2600m2;二期建设规模为年加工处理10万吨煤矸石、灰渣,二期总建筑面积3500m2。项目完全建成后将达到年加工处理20万吨煤矸石、灰渣的生产规模。

 

1.废气:项目破碎、筛分、出料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过程不间断喷淋降尘,同时在破碎、筛分、出料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2个车间分别配套建设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传输采用封闭式管状带式输送机,且在输送过程中全程喷淋降尘;装卸过程全程进行喷淋降尘;卸料装车时加装落料桶;加强生产作业管理,尽可能降低装卸料高度;堆场地面要求全部硬化,原料及成品石料全部堆存于密闭车间内、堆场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车辆覆盖油布或为加盖密闭装载车,控制运输装载量,严禁超载运输,场地内洒水降尘和及时清扫;及时应设置减速标志;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经以上措施治理后,厂区各项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及场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渣机、滚筒筛、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预测东、西、北三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能够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弃铁锤经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

2

漯河市三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砂石料厂建设项目

 

报告表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5000m2,总建筑面积3200m2,项目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50000吨砂石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筛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筛分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职工生活废水经旱厕暂存池暂存,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砂石堆存、装卸、投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项目原料仓库、生产设备、成品堆放全部在封闭厂房内作业,采取在厂区汽车运输过程物料加盖帆布、同时对进出车辆轮胎冲洗、安装喷淋降尘装置等措施;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为破碎机、高效洗矿机、震动给料机及振动筛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底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底泥收集后可出售给建材公司用于铺路或制砖使用。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份(有效率100%

从统计结果看,100%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持支持态度。

 



漯河市达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20万吨煤矸石、灰渣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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