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2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改造、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的基建计划,核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登记工作。
2、负责四大班子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场所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设施管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四大班子会务保障工作。
5、负责四大班子公务用车服务工作;负责区四大班子领导通讯、网络宽带等服务工作。
6、负责四大班子领导接待工作的安排以及对外接待与交流工作,为以召陵区名义举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机关餐厅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8、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9、承办区四大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后勤服务股、接待服务股。
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预算主要是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1704.2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704.2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33.05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2019年目标考核奖、平时考核奖列入年初预算指标,增加了大型活动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170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4.2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支出合计170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04.29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加233.05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2019年目标考核奖、平时考核奖列入年初预算指标,增加了大型活动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04.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类及机关服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15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的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了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大型会议、各类调研活动及其他公务接待事项增多。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了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大型会议、各类调研活动及其他公务接待事项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31.2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保安劳务费、综合楼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二)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费用的预算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 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7辆;单价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设备1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我局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编:】 【审核:slqcz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