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场发展中心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2017年度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

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股室

二、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第一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股室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成立于2006年,市场发展中心人员事业编制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离退休人员3人。现有公车三辆,办公地址设在召陵区滦河路25号。市场发展中心内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股、物业管理与经营股、市场管理股、夜市管理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市场发展中心是负责开发、建设市场,从事市场服务和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对新建市场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搞好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权、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和信息、储运、生活等到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市场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

第二部分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收入总计319.15万元,支出总计323.1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91.35万元,增长41.9%;支出增加10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社保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收入合计31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9.1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支出合计32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1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9.15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收入增加91.35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社保制度改革,工资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我单位2017年和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年初预算为支出总计323.1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10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社保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4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缺乏科学性和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计划,提高预决算水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召陵区市场发展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2.9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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