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漯河市召陵区畜牧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召陵区畜牧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畜牧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畜牧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制定全区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管理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参与全区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政策意见的制定。
3、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综合利用。
4、指导全区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生态化产业化经营和信息化建设;加强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
5、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6、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区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
10、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11、组织制定全区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指导全区畜牧业技术推广、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畜牧局成立于2007年3月,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屠宰办三个职能股室,下设召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召陵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召陵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和召陵镇动物防疫中心站、姬石镇动物防疫中心站两个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506.76万元、支出总计为1099.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403.14万元、下降73.46%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6年底提前下达,支出增加23.5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按新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0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6.76万元、支出总计为1099.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403.14万元、下降73.46%,主要原因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等中央省市资金提前下达,支出增加23.5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按新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5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按新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11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按新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23.5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标准调整,2017年按新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也相应增加。二是支付上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其中:人员经费99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92.1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92.19%,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28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下乡用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这项开支。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展工作,绩效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市、区的肯定。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畜牧局没有政府性基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7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642.73万元,减少8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对养殖场户的补贴,列入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畜牧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召陵区畜牧局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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