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召陵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9 来源: 点击:




2017年度召陵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召陵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代表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同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督促、检查、索要处理结果,协调处理涉及几个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检查协调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区信访局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现有正式在册人员11人,退休1人,借调3人,挂职锻炼干部3人,内设办公室和业务股。公车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用车1辆。本单位属于一级决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机构。
、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附后)
、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支总计566.2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21.74万元,增长 27.39%。主要是行政运行资金、办公用房租赁费、社保费用和信访救助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0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4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74万元,增长 27.39%。主要是行政运行资金、办公用房租赁费、社保费用和信访救助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56万元,增长137.52%,主要是行政运行资金、办公用房租赁费、社保费用和信访救助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和奖励金;公用经费11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维护费3.63万元,因公出国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总支出3.63万元。较上年度支出下降1.86万元。区信访局拥有公务用车1辆,降低原因主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公车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8万元,比 2016年增加49.06万元,增长27.14%,主要是办公用房租赁费用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故此表无数据。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 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源头治理,强化问题解决,夯实工作责任,加大督办力度,扎实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活动,及时解决各类信访问题,全力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了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党的十九大、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没有发生我区信访问题干扰的工作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17年召陵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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