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召陵区发改委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8 来源: 点击:




  

 

2017年度

 

召陵区发改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负责衔接工程咨询和相关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三)监测分析区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出工交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的保障要素;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执法工作。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负责重大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大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督导检查,跟踪分析,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国家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区国家资产调控政策;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政策性投资项目;负责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事宜。

(七)管理全区出口商品配额和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编报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负责各种进出口贸易洽谈会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登记工作。

(八)负责涉外劳务、商务流通工作。

(九)负责项目库建设。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工作,制定矿产资源利用规划。

(十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全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分析价格形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

(十三)研究提出区行政和事业收费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公益事业收费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域内价格认证事务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生猪屠宰管理、稽查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发改委行政编制12人,其中2人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9人,其中:物价检查所10人,价格认证中心8人,大项目评审中心5人。

 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综合股、服务业办公室,二级机构3个: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大项目评审中心。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及二级机构如下:
    1.召陵区发改委
    2.物价检查所
    3.价格认证中心
    4.大项目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959.31万元,支出总计340.2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92.04万元,增长258.9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580万元。支出增加52.43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社保缴费增加,办公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95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3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支出决算为3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9.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44.4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580万)和人员增加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39.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43万元,增长18.21%。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9.48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39.4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3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09万元,占77.5%;公用经费76.39万元,占22.5%。2016年度相比,增加52.43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人员和社保缴费增加,办公经费增加等。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5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6.38万元,津贴补贴8.49万元,奖金29.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7万元,伙食补助费5.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抚恤金5.13万元,救济费1.04万元。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4.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3万元。其中办公费6.41万元,印刷费5.64万元,咨询费10万元,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1.64万元,租赁费1.70万元,劳务费12.49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其他交通费19.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区发改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7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区发改委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决算费0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合计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招待费0万元。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本年度没有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故此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9万元, 较2016年度减少178.01万元,下降69.97%,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经费支出,本年度没有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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