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7 来源: 点击:




 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各村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双创活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行政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村两委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全办共五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下设机关办公室、维稳办等;
城建办:下设城建办和城管办、安全生产办等;
财税办:下设财政所、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等
纪检办:下设纪委、阳光召陵办公室等
社事办:民政所、计生办、残联等
农 办:下设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扶贫办等。
人员情况:截止2017年末单位在职人员7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9人。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镇2017年度总收入25,12.37万元,支出总计25,12.3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26、563.26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始缴纳和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农村环境整治,双创等工作。 
  二、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1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2.37万元。
  三、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1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3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84.00万元
  四、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12.37万元和25,12.3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3.26万元,563.26万元,增长27.49%。
  五、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563.26万元,增长27.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开始缴纳和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农村环境整治,双创等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3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84.00万元
 
  六、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召陵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9万元。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持平。
 
八、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我单位没有此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在年度内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的最终结果。
九、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召陵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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