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召陵区统计局决算公开


日期: 2018-10-06 来源: 点击:




                                                                           
                            召陵区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和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3)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循环帐户。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
5)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6)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区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制订全区统计方法制度。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8)制定全区统计现代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计算机网络。
9)开展地区间的统计科学和统计信息交流,接受用户的委托,承担统计调查和统计信息服务工作。
(10)规划和协调全区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11)组织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12)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统计局由局机关、统计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3个部分组成。

1、局机关编制数9个,现在职人员10人,另退休干部2人;

2、下属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另退休人员2人。

3、另有7个政府购岗人员。

4、现保存公车一辆。
本单位属于一级决算单位,下属二级机构如下:
1、漯河市召陵区统计普查中心
2、漯河市召陵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共计八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475.56万元,2017年度收入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43.62万元,2017年初结转结余31.94万元。2017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增长57.57%,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2017年度支出总计450.46万元,支出具体构成为人员经费支出398.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59万元。2017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增长67.15%,增长主要原因是支出农业普查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调整和办公设备购置,年末结转和结余25.0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决算为45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17万元,占90.17%;社保类支出37.08万元,占8.23%;其他支出7.21万元,占1.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3.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18万元,增长67.95%。主要是追加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及农业普查两员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17万元,占90.16%;各类社会保险支出37.08万元,占8.23%;其他支出7.21万元,占1.6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基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

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占9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3.31%。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注重勤俭节约。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区统计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决算费0.11万元,较上年度支出数增加0.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均属于农业普查支出的正常公务招待,接待批次3次,合计接待人数15人,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深入三公”管理办法。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0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5.86万元,增加13.86%,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支出、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普涨、上交各项保险公积金和单位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7年度召陵区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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