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漯河市召陵区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8-09-30 来源: 点击:




2017年度召陵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财政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召陵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定以及办法和措施。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意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的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省、市、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或核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定及其变更事项,以及全区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八)研究全区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九)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召陵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负责全区驻外招商办事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以及招商人员的培养。

(十一)指导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指导全区酒类疏通行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商务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商贸与市场秩序股对外经贸促进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下设3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区投资促进中心(正科级)、区商务稽查大队(正股级)、区电子商务服务促进中心(正股级)。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为3910.13万元,支出为3888.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2.13万元、1747.75万元,收入增长约87.2%,支出增长约81.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增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对电子商务产业园进行修整,增加对电商企业的扶持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9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9.13万元,约占99.97%;其他收入1万元,约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8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7.84万元,约占95.86%;项目支出161.11万元,占4.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910.13万元,支出为3888.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2.13万元、1747.75万元,收入增长约87.2%,支出增长约8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1.2万元,增长约8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增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依据政府扶持政策,对电子商务产业园进行修整,加强对电商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88.9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伙食补助费、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3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3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62万元,约占47.76%,完成预算的4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1万元,约占52.24%,完成预算的52.2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4.18万元,降低约26.45%,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注重勤俭节约。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7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洽谈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89万元,降低约12.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并由于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完善,形成集群效应,招商成本降低。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商务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5个、来访人员7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业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02.8万元,与2016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889.2万元,减少的原因为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完善了记账制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设备2.06万,购入电动观光车17.34万。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在年度内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的最终结果。

九、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漯河市召陵区商务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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