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2017年度总收入151.2万元,支出总计148.6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22、54.64万元,增长37%。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备增加,公务员车补发放,开始缴纳和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培训、考察等工作。
三、关于区编办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148.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0.15万元,日常公务经费28.45万元。
四、关于区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1.2万元和148.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22万元、54.64万元,增长37%。
五、关于区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64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设备增加,公务员车补发放,开始缴纳和补缴职工养老保险,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培训、考察等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支出14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61万元,占100%。
六、关于区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区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持平。
八、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我单位没有此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编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在年度内预算的收入和支出的最终结果。
九、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