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10-14 来源: 点击:
召陵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省、市、区政府减排目标责任。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并承担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二、机构设置
召陵区环境保护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兼行政审批股)、环境管理股。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33.6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75.09万元。收入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44.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8.79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424.0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54.33万元。支出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1.81万元,项目支出212.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9.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召陵区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额减少7.9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注重勤俭节约。
3、公务接待费0元,无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1万元,比2015年减少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公车封存,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另有其他用车(雾炮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预算与财政拨款,故无此数据。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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