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12 来源: 点击: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区政府督办查办室、综合股、秘书公文股、信息调研股、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区公文交换中心和区政务信息中心。有行政编制21名,驾驶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9名(区公文交换中心3名、区政务信息中心6名),根据车改精神,保留公务用车3辆(区政府区长专用公务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活动的准备工作;2、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3、负责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范围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4、负责机要文件、档案的传递、归档、保管工作;5、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工作;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法制、应急、食品安全和金融管理工作;7、负责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办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2个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收入总计338.9万元,支出总计338.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17.1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0万元,为省级精神文明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收入合计338.9万元,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支出合计338.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8.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7.1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0万元,为省级精神文明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1万元。2016年和2017年均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8.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63.6万元,养老保险支出32.7万元,医疗保险支出9.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21万元、差旅费3.5万元、培训费2.3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3万元,主要为奖励金(升级经省文明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受公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区财政统一预留。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召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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