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统计局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17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单位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统计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单位概况
一、召陵区统计局单位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
统计局部门预算由局机关、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3个部分组成。
1、行政编制数9个,现在职人员10人,另退休干部2人;
2、事业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另退休人员2人;
3、另有5个非在编临时雇用人员;
4、现有公务车1辆。
(二)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和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3、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循环帐户。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
5、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6、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区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制订全区统计方法制度。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8、制定全区统计现代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计算机网络。
9、开展地区间的统计科学和统计信息交流,接受用户的委托,承担统计调查和统计信息服务工作。
10、规划和协调全区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11、组织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12、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召陵区统计局预算单位构成
召陵区统计局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1.机关本级
2.普查中心业(不是独立核算机构)
3.社会经济调查队(不是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召陵区统计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238.5万元,支出总计23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2万元,分别增长45%。主要原因:2018年为经济普查年,财政拨款较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2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召陵区统计局238.5万元(财政拨款238.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支出合计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5万元,占召陵区统计局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8.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4.2万元,增长召陵区统计局45%,主要原因:2018年为经济普查年,财政拨款较多;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5万元,占召陵区统计局100%;教育(类)支出1.2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万元,占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万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16.1万元,占11.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召陵区统计局30.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0.6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下降一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1.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农业普查公务用车费用较多,2018年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制度,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是经济普查年,迎接省督查、检查等各项公务接待,且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接待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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