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12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概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基本情况:漯河市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3月,隶属于召陵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接待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股、机关餐厅服务中心、节能减排办公室、车辆管理办公室6个职能股室,人员编制54人,现有在编人员55人,聘用临时人员50人。

主要工作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机关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级领导接待工作的安排以及对外接待与交流工作,为以区名义举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3、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包括临时租用房)的调配、改造、修缮、管理工作,提出办公用房基建计划意见,核定办公用房建设和调配标准。

4、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5、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场所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暖设施管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会议的后勤会务工作。

7、负责机关餐厅的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区级领导工作用车的供油、维修、保养、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合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471.2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471.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122.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部门养老保险金预算53.32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31.99万元及其他社保类的收支预算指标,增加综合楼外墙改造项目预算2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合计1471.24万元,全部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14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24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71.24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部门养老保险金预算53.32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31.99万元及其他社保类的收支预算指标,增加综合楼外墙改造项目预算27万元。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71.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类及行政运行服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27万元,主要是综合办公大楼外墙改造工程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77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的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1.0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保安劳务费、综合楼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等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费用的预算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召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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