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12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人社局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召陵区人社局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人社局概况
一、召陵区人社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机构改革后,由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而成,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截止目前,我单位人员编制为109名,在职人员106名,退休人员2名,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
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定;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和措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意见;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统筹实施全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人力资源股、就业与劳动保障监察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障股等5个行政股室。下设有1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漯河市召陵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1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漯河市召陵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处;13个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院、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失业保险中心及8个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召陵区人社局预算单位构成
召陵区人社局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收入总计981.9万元,支出总计98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4.16万元,分别增长44.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纳入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收入合计9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1.9万元(财政拨款981.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2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支出合计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9万元,占93.5%;项目支出64万元,占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1.9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4.16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纳入预算。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1.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4.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4.9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结余,所以2018年预算减少。招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招待费有结余,2017年用的2016年结余数,所以2017年未预算招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人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4.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社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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