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召陵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 2018-02-13 来源: 点击:




 

    

    第一部分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概况

  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水利局概况

    召陵区水利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主要职能

  (一) 召陵区水利局人员、编制、车辆情况

    召陵区水利局财政在编人员共计7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 56人。召陵区水利局内设三个股: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水政水资源股下设水利技术推广站河道管理段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务管理中心大阎机电电灌站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7个事业单位构成水利局现有车辆1辆。

(二)召陵区水利局的主要职能

 负责国家《水法》、《防洪法》等法律及《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全区水利投资年度计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和全区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主管全区河道、行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水利投资、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和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节;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大中型供水项目立项申报;负责组织建设区有控制性的跨区、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区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水利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利队伍的建设;落实国家、省移民工作政策规定;统筹协调移民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计划;负责移民安置区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分析;负责移民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移民按计划搬迁;组织实施后期生产扶持工作;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对区内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并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承接区内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与施工任务。

    二、召陵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召陵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构成包括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

  

                 第二部分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收入总计987.5948万元,支出总计987.59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0.4818万元和510.4818万元,分别增长,106%,主要原因:2018年度项目增加,工资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收入合计987.5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7.5948万元万元(财政拨款987.594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支出合计987.5948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5148万元,60%;项目支出390.08万元,占40%(财政拨款987.59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7.594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0.4818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工资调整;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7.59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597.5148万元,占60%,项目支出:390.08万元,占4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7.5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4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3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350.08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0.0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年相比较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结余,所以2018年预算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召陵区水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3.307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召陵区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召陵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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