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22 来源: 点击:
2018年度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第二部分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汇总表预算公开表.xls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汇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功能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人大、人大常委会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工作;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政策,提出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区人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大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视察;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围绕人大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问题提供信息和参考;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1个办事机构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11名;设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单位1个,编制9人。根据车改精神,保留公务用车1辆。
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入预算总额326.56万元,支出总计32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03.72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收、支增加48.81万元,2018年人民代表大会费用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同时增加了人大代表培训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入预算总额326.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6.5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1.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326.56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召陵区人大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3.72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收支增加48.81万元,2018年人民代表大会费用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增加了人大代表培训经费。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6.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63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贴131.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22万元,住房公积金15.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8万元,其中:办公费39.20万元,印刷费17.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35.00万元,培训费23.25万元,委托业务费10.10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6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部门要求各单位年初暂时不安排公车运行费用。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召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4.28万元,其中:办公费39.20万元,印刷费17.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35.00万元,培训费23.25万元,委托业务费10.10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费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零。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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